书店是最需要明亮的光照的,读者在阅读,选择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照明是很痛苦的,所以灯光布局和设置时书店设计中重要的一环。书店灯光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地传达图书信息,展现图书的魅力,方便顾客选书,购书,从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一般来说,书店的灯光可以分为普通照明,局部照明,辅助照明,重点照明灯。
普通照明,是向读者传输图书信息的照明,其他照明主要是营造书店气氛,增强陈列效果的环境照明。在设计书店的照明灯光时,要按照各类灯光的不同功能来指导具体的设计。
普通照明确保书店获得一定的亮度。在书店中,普通照明的光线要均匀并且照亮整个书店。通常来说,自然光是最好的普通照明,它对人的眼睛没有任何刺激性,又可以让读者看到图书的本色和面貌。但自然光是难以把握的光源,室内很难获得足够的自然光源,而人工用光可以很好地控制室内照明效果。
局部照明,辅助照明和重点照明时为了获得装饰效果或是强调重点销售区域而设置的照明。
局部照明是为特定视觉工作用的、为照亮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在书店的某些区域仅靠一般照明无法达到足够的照度时可以使用这种照明方法。如书店内的阅读区域可加设台灯、落地灯甚至吊灯来满足阅读的需要。重点照明指的是定向照射某一特殊目标或区域,引人注意的照明方式。它在书店的照明设计中可运用在logo、宣传海报、装饰性陈列物或者新书发布区域,这种方法利用较为强烈的明暗反差引起人的关注,从而有效传递重要信息。
这些照明时书店点塑造其视觉形象的一种有效手段,被广泛应用于表现书店独特个性的陈列或展示区。如精品图书展示柜,新到图书陈列架等等。用于局部照明,辅助照明和重点照明的灯具可以是射灯,霓虹灯,弧形灯,枝树形吊灯以及连续性的闪烁灯等。
书店照明设计应考虑的几点因素:
灯具
就单个灯具来讲,首先应根据书店不同的空间特征、建筑形式等来确定选择功能性灯具或是装饰性灯具。功能性灯具只是为了满足照明的需要。灯具本身并不作为书店装饰的一部分,因此使用这种功能性灯具的时候应尽量做到“见光不见灯”;而在使用装饰性灯具的时候则是把灯具本身也作为书店装饰的一部分,这个时候则应考虑灯具外形与所处空间的建筑形式以及其他装饰性元素的统一搭配。例如葡萄牙波尔图的Livraria Lello所选用的灯具就与原有的哥特式教堂建筑融合得恰到好处。不论选用装饰性灯具还是功能性灯具,都应考虑光源的位置、色温、光束角以及灯具的安装(包括安装高度,投射角度安装方式等)等因素。
书店的照明对显色性有着较高的要求。在阅读区应达到Ra≥80的标准。
色温与人的心理感受有着密切的联系:低色温给人以温暖、温馨的心理感受;高色温给人冷静、清凉的感觉。色温越高则对空气、雨雾等介质的穿透力越差。色温过低则容易使人眼产生疲劳感。因此,书店照明中改选用高色温还是低色温的光源不可一概而论。而应该根据不同需要制定不同的设计方案。
例如书店招牌、装饰物等不需要长时间观看的部分可以使用低色光源(但不是唯一选择);阅读区域、收银区域等需要用眼较长时间的区域则不宜使用色温过低的光源。人眼对色温3000k左右的光尤其敏感,在理想条件下,人的眼睛对这种暖黄色光的敏感程度是红光或蓝光的20倍左右。因此,书店中的台阶、入口等需要提醒人注意的区域,可以采用3000k左右的光源达到这一目的。书店中若有休息区域,亦可采用低色温以给人舒适放松的感觉。
一般而言,光束角分为小于20°的窄光束、大于20°小于40°的中等光束和大于40°的宽光束。在光源不变的前提下,光束角越大,则散射效果越好、光斑越大同时中心光强越弱。灯具光束角的选择要视被照物而定。例如照射大面积的书架时适宜选择宽光束灯具,避免明显的光斑出现在书架上,达到柔和均匀的效果。
书店的书架一般较家庭中所使用的书架更高,人在挑选书籍时往往会抬头仰视,这一特定行为要求在设置灯具时出光角度应避免直接射入人眼。灯具的安装高度越高越利于避免这种眩光,同时越有利于光线的均匀扩散,但安装高度过高则会导致明显的光衰。因此确定灯具安装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矛盾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
被照物
书店中的被照物除书籍外还有无数的可能,但从被照物的属性来看可以从材质和色彩两个方面分别来谈。
被照物的材质包括光滑度和透明度。同等条件下越光滑的材质反光率越高,如果光源直接照射过于光滑的被照面, 便有可能产生明显的光斑甚至间接眩光,而这种间接眩光在设计中很容易被忽略。因此,过于光滑的被照物应尽量避免被强光直接照射。与此相对,被照物的表面越粗糙,光线在被照物表面的扩散越均匀,所得到的效果也就越柔和。
光线穿过不同密度的介质时会产生折射,因此在直接照射透明被照物时,应对光线折射后的角度进行预判,以避免光线在改变方向后导致眩光的发生。
被照物的颜色,和显色性与色温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显色性本身就是指光源对物体真实色彩的还原程度,因此显色性和被照物之间的关系是很容易理解的。
色温与被照物颜色之间的关系可以下例来说明:当红色物体被全光谱光源照射时,物体只反射红色,其他光色被吸收,因此,这个物体看起来是红色。同样道理,当全光谱光源透过绿色铝片时,也只有绿色光可以通过。而将这种绿色光照射在红色物体上时,则会被红色物体全部吸收,因而这个红色物体看起来颜色暗淡、变灰。书店中并非不能使用彩色光进行照明,但使用时应避免彩色光造成被照物颜色失真。
阴影
有了光便有了影,照明设计中不能只考虑光的部分,而回避阴影。对光和影两者统一把握才能算得上是完整的照明设计。对于阴影可以用控制和利用两种方式来进行设计考虑。
在书店中,阴影应尽量控制在不影响人购买、阅读、工作的区域,例如墙角、地面等。同时,如果利用得当,阴影也可以发挥其特殊的功能。
如装饰的功能:如筒灯前加装图案片,使得光线不仅起到点亮空间的作用,也起到了“点靓空间”的装饰作用;加强纵深的功能:一幅画面中或一个空间里,明亮的色彩给人向前跳跃的心理感受,暗淡的色块给人退后的感觉,如果将分明的黑白对比应用得当,可以使人感觉前后空间增大;如展现韵律美的功能:婆娑的树影或有节奏的投影犹如跳动的音符,不同的组合形成不同的心理感受,失去阴影的环境也就失去了这种情趣、失去了层次;如增强对比以突出主题的功能:光线照射到的区域首先吸引人的注意,空间中明暗的次序也是人眼观察事物次序的重要因素之一。强烈的明暗对比更能起到突出主题和主体的作用。